警醒:原廊坊分公司人员因私刻印章被判刑
原华体会(中国)廊坊分公司管理人员刘某某,私刻华体会(中国)的公章,并使用私刻的公章伪造授权文件,违法参与诉讼,给奥信公司造成了难以挽回的经济损失和信誉损失。2019年10月21日,廊坊市公安局广阳分局接奥信公司报案后,予以立案侦查。2021年11月11日,广阳区人民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,广阳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,并依照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》第二百八十条第二款、第五十二条、第五十三条、第六十一条之规定,判决被告人刘某某犯伪造公司印章罪,判处有期徒刑一年,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。
此案催人警醒:合法守规是每个人行为的底线,无视法律必将受到法律的严惩。
华体会(中国)办公室
2022年1月11日